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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场特殊的陪伴:涉案母亲获准归家陪女儿完成高考 | 观案“临”距离

发布时间: 6/10/2026 12:00:00 AM 浏览次数:0

6月10日高考落幕,看着走出考场的女儿,王某某百感交集——既有陪伴孩子走完人生重要关口的欣慰,又有对自身醉酒驾车触犯法律的深深懊悔,还有对司法机关法理情兼顾之举的心怀感恩。

2026年5月23日晚间,王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,行驶途中操作失误,误将油门当作刹车,与前方车辆发生碰撞,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。经专业机构检测,王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1mg/100ml,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。交管部门经调查认定,王某某对本起事故承担全部责任。因涉嫌危险驾驶罪,王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。案发后,王某某家属积极与事故对方协商赔偿事宜,完成经济赔付,并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。

5月27日,该案依法移送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期间,王某某的丈夫向办案检察官反映,夫妻二人的长女即将参加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,眼下正值备考的关键阶段,恳请检察机关考虑家庭实际情况,准许王某某暂时回家陪伴女儿完成高考,并承诺高考结束后将主动配合处理后续事宜。

为核实相关情况,办案检察官指导家属备齐申请材料。5月29日上午,王某某的丈夫向临平区检察院提交《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》,同时一并递交结婚证、户口簿、子女学籍证明、高考报名材料等相关凭证。检察官对材料逐一核查,确认考生身份、考试时间等情况均属实。

结合案件情况及现行法律规定,王某某不符合缓刑适用条件,按照常规办案流程,其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将继续执行。但高考事关考生前途,家人的陪伴与心理疏导对考生状态影响重大,这一情况极有可能对其女儿的备考心态和考场发挥造成不利影响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相关规定,结合本案犯罪情节、嫌疑人人身危险性评估及认罪悔罪态度,临平区检察院经综合研判,认定王某某再犯罪风险极低,无社会危险性,依法决定对王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。当天下午,王某某得以返回家中陪伴女儿备战、参加高考。

检察机关经审查认定,王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,其行为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,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结合王某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自侦查阶段起自愿认罪认罚,且已赔偿损失、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,临平区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,并结合案情提出判处拘役、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。目前,该案正在法院审理中。

法律不容逾越,温情亦有尺度。本案办理坚守法律底线,兼顾情理与民生,在严格依法履职、严惩违法犯罪的同时,依法审慎作出处理决定,降低案件对无辜考生的影响,做到公正司法与人文关怀并举,彰显司法温度。